(3)陕西军:北宋后期,因对西夏的长期战争,陕西成为北宋精兵健马的集中地。末年,尽管救援开封的陕西军损兵折将,而留驻在陕西的部队仍有相当的实力。南宋初,陕西军大致仍按北宋末的体制,分永兴军、鄜延、环庆、秦风、泾原、熙河六路,计步兵12万人,马兵6万人。建炎四年,在富平与金军大战中溃败,永兴军路经略使吴玠率残部退守川、陕交界要隘,在以后的抗金战争中又逐步发展。
在宋金交界地区,还有许多州军、土豪、溃将和抗金起义军等小部队,建炎四年,设镇抚使统领,称镇抚使军,后撤销。
二、神武军与行营护军
(1)神武军:绍兴元年(1131)后,偏安江左的南宋政权逐渐稳定了统治。其正规军除川、陕的吴玠军外,东南地区主要有神武诸军、神武诸副军、御前忠锐军及御前巡卫军等名号。
神武诸军有刘光世、韩世忠和张俊分别统领的御前巡卫军、神武左军和神武右军;还有神武前军、神武后军,后分别并入神武左、右军;有辛永宗、后由杨沂中统领的神武中军,实际上常充当皇帝的宿卫兵,暂时取代了原有的诸班直。
神武诸副军有岳飞统领的神武右副军和李横统领的神武左副军。岳飞统领的神武右副军,后升格为神武副军;绍兴三年,巨师古的神武后军被撤销建制后,岳飞的神武副军又升格改为神武后军;李横的神武左副军,后因北伐战败,失守驻地,余部拨属神武右军张俊,其番号遂被撒销。御前忠锐军创设于绍兴二年,初置7将,后增至10将,隶属于侍卫步军司,实际上主要由枢密院统辖。后大部并入神武左军,独留忠锐第5将,并长期保留其建制。
(2) 行营护军:绍兴五年(1135)十二月,高宗下诏说:
“神武系北齐军号,久欲厘正,宜以行营护军为名。”
韩世忠、岳飞、刘光世、吴玠、张俊等五支大军分别改名行营前护军、行营后护军、行营左护军、行营右护军、行营中护军。前护军,以淮东楚州(今江苏淮安)为大本营,下辖背嵬军(亲兵)、前军、右军、中军、左军后军、选锋军、游奕军、水军等,兵力8万人,负责淮东地区的防务。
三、御前诸军与三衙军
(1)御前诸军:绍兴十一年,刘光世退闲、吴玠病故之后,高宗罢韩世忠、张俊和岳飞的军权,撤销各行营护军的番号,陆续改编成10支大军,并于驻扎州府名后加“御前”二字,始称御前诸军。率臣不得节制,直属皇帝。其下辖诸军也以御前某军为名。宋人称御前诸军为屯驻大兵,以有别于禁兵。
御前诸军的部署,在“守内虚外”、降金偏安政策的指导下,除四川外,沿江的御前诸军并不屯驻在宋金交界的前沿,而是驻扎在大江的南岸,分兵出戍准南各地。
(3) 三衙军:北宋末,三衙统兵制度已有所破坏。南宋初,随着御营司的设立,三衙机构虽仍存在,但事实上三衙统兵制度已宣告废除,三衙长官降为三支兵马的统兵官,不再享有统辖全国军队的权力。高宗时仍保留有班直,充当宿卫,但人数不多。建炎三年诸班直被废,而以御前中军取代。
翌年,班直复置,但人数也不多,事实上杨沂中的神武中军已取代班直,成为皇帝的宿卫亲兵。宁宗时,班直分24班,皆隶殿前,以中军统制兼指教、统领兼同指教。绍兴五年,杨沂中的神武军改为殿前司军。绍兴十ー年,罢三大将兵权,各御前诸军削减兵力,唯殿前司军有增无减,兵力多达7万余人。从此,三衙军与屯驻大兵平列,不再有隶属关系。
三衙武帅常以主管殿前都指挥使司公事、主管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司公事和主管侍卫步军都指挥使司公事为名,受皇帝和枢密院领导,与御前诸军都统制大体平级。三衙军原来作为临安府的卫戍部队,后马司军移屯于建康府,故临安府和建康府的三衙军事实上也成为屯驻大兵。
四、新军
南宋中、后期,随着以文制武制度的恢复和加强,增设的各种名目的新军逐渐成为南宋正规军的主力,屯驻大兵逐渐减削,降居正规军的一小部分。
南宋初,武将的地位有显著的提高,“沿边之兵尽归大将,帅臣反出其下”。尽管岳飞等三大将被罢军权后,宋廷加强了负责各屯驻大兵钱粮供应的4个总领的监军职能,有时也委派文臣出任制置使等官,但各都统制对所属的屯驻大兵仍有直接的管辖权和指挥权。
宁宗开禧北伐的失败,特别是四川武将吴曦的叛变,使宋廷感到有必要改变屯驻大兵的体制,加强制置使、安抚副制置使、宣抚使、督视军马、都督军马等的统兵职能。制置使、安抚使等逐步取代各都统制的职权,成为各地区的实际统兵官,直接指挥前沿地区的军务。制置使等都由文臣充任,独揽各地区的军政、民政、财政大权,统率本地区的屯驻大兵,并往往兼任本司所在地的知府、知州。处于军事要冲的知府、知州、知军,也都兼任本地区的统兵官,节制本地区的屯驻大兵。
五、结语:
南宋前期至中期,都统制和副都统制是为数甚少的高级武职、随着10统制司体制的崩遗,南宋后期都统制滥授滥设,官位大为降低。一些兵力多的屯驻大兵设都统制,一些制置司、宣抚司等设帐前都统制,原来无都统制的地区或州府,也增设不少都统制。
南宋后期,各新设屯驻大兵的体制和编制大致与原先的三衙军和御前诸军相仿,有军、将等建制单位,军一级的统兵官有统制和统领,也可设都统制和总辖,将一级的统兵官有正将、副将和准备将。战士也有使臣、效用和军兵三等。也有一统制兼统数军,如扬州游击水军分前军、左军、中军、右军和后军、由一名统制统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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